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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中国)官方网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

作者:小编 时间:2024-04-07 01:00:04 点击:

  编号D3HA0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宁陵县逻岗镇小学东侧,金樽德煤业公司,喷漆气味大,多次反映未处理。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宁陵县,按行业类型属于煤炭;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群众举报的金樽德煤业公司,实为宁陵县金尊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宁陵县逻岗镇宁逻公路南侧,法定代表人:夏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45F8AX6X,经营范围为门的生产、开发、销售,原料收购;该公司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主要工艺:铁板→开平→剪板→冲孔→折弯→焊小件→表面冲洗→组焊→打磨→喷漆→烘干;该公司《年产5万套非标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3年12月6日经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宁环审(2013)27号,2020年1月组织自主验收,2023年12月2日取得有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91411423MA45F8AX6X001X。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产生废气的主要环节为喷涂、固化、烘干等工序,主要污染物是有机废气、漆雾等。喷涂、固化、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漆雾,通过一套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氧化设备收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确实存在喷漆车间关闭不严,有明显漆味产生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12369举报中心调取该公司近一年来群众反映其环境污染的问题,共计4次,分别为:

  1.2023年2月25日,群众反映“无喷漆房、异味刺鼻、每天都在喷漆,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检查时正在生产,建有喷涂房、烘烤房,废气设施运行正常,举报问题不属实。

  2.2023年3月19日,群众反映“气味难闻,污水向村内可耕地排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建有喷涂房、烘烤房,废气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3.2023年3月20日,群众反映“喷漆味道大,废水排入可耕地影响庄稼生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废气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4.2023年6月6日,群众反映“厂房内喷漆,气味难闻”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暗访,发现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存在部分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随即对该公司开展立案调查,并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423环责改字[2023]18号)、2023年9月2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423环罚决字[2023]15号)。

  限期拆除涉及喷漆废气污染的设施、设备,制订整改方案,消除环境污染,压实监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5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一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喷漆气味大”问题,已阶段性办结。该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专业人员,开始对其产生废气的喷漆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按照《整改方案》要求,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

  一是宁陵县逻岗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其产生废气的喷漆设施、设备自行拆除,消除污染隐患。二是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加强环境监管,制订整改方案、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编号X3HA9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郭店乡赵河村委会李楼村有两家红砖厂,违法占用农耕地挖沙,造成周边农耕地下陷。该红砖厂非法排烟,噪音巨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对环境破坏较大。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企业全称:群众反映的夏邑县郭店镇赵河村委会李楼村两家红砖厂,实为“夏邑县郭店乡东兴新型墙体材料厂”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该厂实际位于郭店镇骆天庙村骆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26MA96N9T61J,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和砖瓦制造、销售;建设时间:1976年由骆天庙村民委员会在本村集体土地上筹建并集体经营,2008年4月更名为“夏邑县郭店乡东兴新型墙体材料厂”。该厂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0年5月通过审批(夏环审[2020]026号),2021年9月通过验收,2022年6月15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件编号:92411426MA9GN9T61J001R;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脉冲式除尘器,脱硫、湿电除尘、脱硝设备,在线设备建有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设备一套;生产工艺:原料→破碎→陈化→搅拌→挤出与切坯→干燥、焙烧→降温→成品。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郭店镇赵河村委会李楼村没有生产红砖的工厂。经实际调查,群众反映的红砖厂位于李楼村东侧的骆天庙村,涉事红砖厂企业名称为“夏邑县郭店乡东兴新型墙体材料厂”。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日通过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厂在农耕地上挖沙的行为。但2020年8月26日夏邑县公安局向夏邑县自然资源局移交了关于“郭店镇骆天庙非法采矿线日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对郭店镇骆天庙村非法采矿线索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夏邑县郭店乡东兴新型墙体材料厂在位于该厂西侧的老坑塘内进行取土、挖沙(坑塘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农耕地)。针对该厂在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非法取土和挖沙的行为,夏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9月28日向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7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460元,并对该厂处罚款1万元。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不属于农耕地下陷,但在厂外坑塘南侧存在部分农耕地塌方现象,塌方面积为0.12亩。坑塘与会亭镇相邻,由于今年雨水量偏大,造成会亭镇何小庙、七神庙、陈庄等村庄雨水无法外排。为确保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会亭镇冯楼村村委会组织挖土机,挖排水沟向该坑塘内进行泄洪,故造成部分耕地塌方。针对这一情况,该厂2023年5月10日已对刘参军等4户受损户进行了经济补偿,目前已补偿到位。2023年12月5日夏邑郭店东兴新型墙体材料厂已对塌方的0.12亩耕地进行修复,恢复耕种条件。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建有颗粒物、烟气(SO2、NOX)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四级”监控平台联网。经核实,2023年度该厂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稳定,出口废气排放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2023年11月15日,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今,该厂一直处于错峰停产状态。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2022年至2023年,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县分局未接到该厂噪声扰民的投诉问题。但2023年12月1日至今,该厂停产期间,对部分旧窑体进行修复,其间使用切割、焊接等设备,在修复过程中产生噪声。2023年12月4日下午4时,经夏邑县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周边不同点位进行噪声监测,昼间噪声值东厂界为41dB(A)、南厂界为41dB(A)、西厂界为37dB(A)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北厂界为58dB(A)。该单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昼间标准要求。

  2.2023年12月2日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3〕01号),责令该厂对塌方位置进行修复,恢复耕种条件。

  4.继续执行《关于实施2023年-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所有生产线停止运行,在旧窑体修复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工程噪声达标。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日,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已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3〕01号),立即进行整改,按照要求恢复塌方耕地。目前,塌方耕地已于2023年12月5日修复完成。同时,该厂已于2023年5月份对因塌方导致利益受损的村民进行经济补偿。已在塌方隐患区域设立了警示牌,防止对群众造成二次事故。

  该问题已办结。已安排专人,现场监督,要求该厂继续执行《关于实施2023年-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在旧窑体修复期间,对其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采用气切等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污染。

  2023年12月2日,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3〕01号)。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按行业类型属于住宿、餐饮、娱乐业;按污染类型属于生态;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分类,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该小区是位于梁园区双八镇大乔庄村的新农村建设住宅小区,2011年建成,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共有1200户业主入住,入住率达到65%。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到30%,楼间距适宜,小区内配有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广场等便利设施。

  关于“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大乔庄村小区的绿化带被破坏,无人管理”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梁园区双八镇大乔庄村小区绿化带由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绿化带被破坏属小区居民无意间踩踏所致,并造成少量绿化树木缺失,位于小区前第二栋楼后面,长度约5米,面积约10平方米。

  梁园区人民政府责成双八镇政府第一时间落实下列整改措施。一是迅速补齐绿化带缺失苗木。由大乔庄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购置青苗,立即修复绿化带,补齐绿化带缺失绿化苗木。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全镇绿化带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大乔庄村小区物业公司建立小区物业工作监督和日常巡查制度,确保该小区生态绿化的完善整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小区。三是绿化带内设置提醒标识牌。积极宣传教育,提醒该小区居民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随意踩踏绿化带。该小区明确1名绿化维护工人,定期对园林绿化进行修剪和维护(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梁园区双八镇镇长刘冉,梁园区双八镇大乔庄村主任刘凯,梁园区双八镇大乔庄村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代东波)。

  关于“双八镇大乔庄村小区的绿化带被破坏,无人管理”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迅速补齐了绿化带缺失苗木。大乔庄村小区物业公司已购置青苗并补齐绿化带缺失绿化苗木。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双八镇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对全镇绿化带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大乔庄村小区物业公司建立了小区物业工作监督和日常巡查制度,并明确1名绿化维护工人,定期对园林绿化进行修剪和维护。三是绿化带内设置提醒标识牌。积极宣传教育,提醒该小区居民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随意踩踏绿化带。通过走访该小区居民,大家对整改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主管: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法律顾问:河南梁园律师事务所 吴峰 李秀丽 商丘网联系电线号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中国)官方网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