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实践表明,只有企业认识到党组织的重要性,党的建设的开展才能具有坚实的基础。搞好企业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的目标,也是党组织与业主合作共事的最佳结合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应该放在支持和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上,换句话说,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只有找准了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并从结合上下工夫,才能有活力,才能有发展,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战斗力、感召力和凝聚力也才能在实践中体现出来。
从组织学的角度看,健康的组织,不仅在于其要素的健全、运作的有序,还在于不断产生出新的生机。企业的资源、要素的完备、组织结构的合理和有效管理,解决的只是企业正常运转问题,并不能产生企业发展需要的内在动力。就企业发展的驱动力而言,对利益的追逐是经济主体持久的驱动力,同时社会与市场为经济主体规定了逐利的合理范围,即法制和规范的约束。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初期,如果说法律和规范是从外部对非公有制企业从业的规范,那么健全的党组织则是从内部规范企业的诚信经营。在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非公有制企业良莠不齐的条件下,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后,组织的规范和凝聚力成为更高层次的内生性的约束力和驱动力,这也是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发展的另一层次的竞争力。可见,党组织的介入为企业的运转带来了新的驱动力。
同时,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党组织能够更好地理解党的政策走向,党组织的优势能够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以及活动的开展都应当始终着眼于、服务于党的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把上级的指示精神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以实现党的路线和党的任务体现自身的组织优势,以促进发展体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把为企业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开展工作的目标,使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使党组织的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不同于国有企业员工和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合法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员工参与决策是一种博弈的结果。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依靠传统的家族式经营和个人打拼的积累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中国)官方网站,容易形成经营管理中的个人主义和决策中的一言堂,这样的决策机制难以保障企业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的持续健康发展。一些成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家逐步认识到决策中个人英雄主义的弊病,意识到只有培养一种更加理性和的决策方式才能杜绝因盲目和随意决策而带来的问题。为此,企业管理层积极为党组织的介入决策创造条件,要求党组织为企业决策提供“不同的声音”和更多咨询。在党组织的促动下,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扩大决策的范围,实行职工管理,落实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以集体的力量形成约束资本权利扩张的力量,以的方式表达每个劳动者的意愿和要求。决策和管理机制的逐步实施,提高了企业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对企业事务的管理、参与、协商,正是劳资双方合作的具体形式和保证。因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雇佣关系容易使劳动关系短期化,非公有制企业在劳动力资源过剩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对人的参与性的漠视。企业要谋求持续发展,职工与企业双方不应当是商品交换关系而应当是合作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的成功保持,必须以相互理解、信任、依靠为坚实的基础。只有加强企业建设,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才能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行管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制度,也是实现共建共享目标的机制保障。
非公有制企业依靠党组织对工会等组织的领导,通过建立健全职工的诉求机制,以构筑平等意识、增强相互沟通而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党组织依靠非公有制企业家的支持,通过领导工会等组织,使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本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利的实现,保证企业员工合法地位不受损害;通过制定组织目标、规范群体行为、优化组织环境等一系列活动,使党员和一般群众之间产生较稳定、持久的向心力和亲和力,使他们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党组织以党内推进企业管理,引导企业由家族式经营向和现代经营管理转型,不仅能够直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持续发展,也能更好地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企业不仅是由现代技术和现代管理支撑的经济实体,而且是具有现代素质的员工结合的组织。而企业组织模式、行为规范、价值理念、管理科学、创新能力、企业文化、品牌战略、企业社会公信度、企业内外部环境和谐指数等被称为“软实力”。可以看出,建立在员工技能素质基础上的行为规范、价值理念正是“软实力”的基本要素,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问题。如果对企业管理做进一步分析,就可以发现,培育员工的行为规范、价值理念,恰好是非公有制企业借助党组织开展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独有的优势。
在人力成为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要的资源的今天,如何形成企业的人才优势,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内聚力,是直接影响企业竞争力的环节之一。通过建立党组织,使党员有了“家”的归属,通过党组织对员工的真诚关怀和尊重,把员工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逐步建立起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这是在无法变更资产和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缓和劳资关系、凝聚人心的最佳途径。
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后续发展中,如何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显得更加重要。从理论上讲,人是生产力中的决定性要素;从管理角度看,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因是人的素质的不断提升。由此,如何在物质条件和福利待遇有限增长的基础上提高人的素质,是困扰现代企业管理的世界级难题,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而在物质技术和人的业务技能素质既定的前提下,通过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恰好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从提高员工素质角度来认识党组织的这个传统优势,它就是企业竞争力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增强市场竞争力上的重要环节。发挥党组织开展思想工作的优势,就是在员工基本业务技能素质既定的前提下,提高人的觉悟、精神境界和认识事物的能力;在物质待遇有限的前提下,通过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心理需求以抑制物欲,这种激励对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更加长久和深刻的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通过培植企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激发企业职工强烈的内在动力和高度的工作热情;通过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通过培育企业精神、塑造企业形象、美化企业环境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逐步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工作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同心同德办好企业。
在促进发展、维护和谐的前提下,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与党的建设的目标、方向是一致的。政党以组织整合的方式来整合社会,即以党的组织网络和组织领导来整合社会资源,使社会趋向高度的组织化,理顺党组织与经济、社会、群众等组织的关系。
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到底代表何方的利益,成为一个重要话题。经过多年的探索发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是以某方利益的代表者身份,而是以利益协调者的身份出现,通过理顺各种关系促进企业和谐。比如,党组织通过相应的载体或活动促进不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意愿表达;再比如,党组织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和利益诉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通过营造组织内部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和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以提高人们认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释疑解惑防患于未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成为企业构筑和谐发展的稳定剂和解压阀。
对利益关系特别是重大利益关系做出必要调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当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缺乏正常的表达渠道时,便化为牢骚不满弥漫于全社会,有时因政府机构处理不当,还会酿成不良社会行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要通过经常性地将改革的正确认识告诉不同利益关系方,沟通不同利益方的利益要求,带动员工有序参与企业内部的和谐建设活动以及所在地区的社会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就是通过坚持为民办事,协调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党组织与群众的经常性沟通,以促进企业和谐,增强自身的凝聚力。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机,三是根据8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8月20日前报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月底前完成。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能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2003]136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10月20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1、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的意见,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现场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好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职业岗位培训。
1、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1)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延伸。在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通过加强园区管理公司的管理力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现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2)在桂城街道和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培育和发展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发挥其专业支持和服务作用,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根据佛山市制定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设立条件和业务职能,力争在9月底前挂牌成立,逐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3)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在此9月底前,都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
1、具体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试点工作的资料收集,特别是企业在试点工作前后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总结我区的试点经验,将有关资料报送佛山市安监局。
(3)及时收集试点各类资料,总结各阶段试点经验,必要时按要求制作有关会议演示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向佛山市报送有关资料。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社会,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氛围。
非公有制试点工作事关全省、全国,我们一定要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已经完成。8月要重点完成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工作,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设、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各项监管办法建设等方面工作;9月各项试点工作要全面突破,试点企业取得初步成效;10月20日前我区的试点工作要全面完成,迎接省和国家的验收。
医疗化工行业在加工和研制过程中的溶剂极易以废气的方式散发出去,从而形成大量的溶剂废气,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这类废气的的主要成为为:甲苯、丙酮、二氯甲烷等。并且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这类废气排放的规律具有明显的间接性与不规律性,并且这类废气的浓度与污染程度较高,这些成分进入到空气中后,会对空气的成分进行改变,让空气产生异味,并且极易扩散,进而影响人们的健康。其特点为多点排放并排放量较大,这种无规则性的有机废气极难处理。
虽然我国在法律及制度层面上已经对医疗化工行业的有机废气处理进行了硬性的规定,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医疗化工行业有机废气处理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虽然我国的相关部门以机构开始对医药化工行业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一定程度的治理和控制,效果有了明显的改善,针对一些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了整顿和处理,但是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全面及不良企业数量过多,很多加工企业在经过整顿后仍未改良其废气排放的治理工作,并且相关的监督部门控制力度不强,难以对不良企业形成震慑效果,从而就加强了不良企业投机取巧的心理,使得控制及治理的效果低下,废气处理的工作未取得明显的效率。
医药化工行业在生产中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其处理过程本身就极为困难,在加上企业对有机废气处理的基础不够成熟,仅仅使用传统的清洁及冷却技术无法对有机废气进行有效的治理,例如传统的吸附法,虽然吸附法的应用非常广泛并且能耗低,但是如果废气中含有多种污染物时,那么吸附法的吸附效率会显著降低,并且吸附剂的再生困难,容易中毒,所以就导致了有机废气的处理缺乏质量保证。
如今,对于医药化工行业中出现的有机废气处理问题,应该要结合有机废气的特点来进行完善,对相关的排放标准要科学的制定,降低有机废气对空气及环境的污染,加强废气处理的情节性,这样才能够提高对废气污染的预防及处理。目前,我国对医疗化工行业有机废气只能够进行排放点及排放时间的控制,只有通过科学的排放标准才能够让废气排放的情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由于医药化工行业有机废气输难处理有害气体,但其产生确实无法避免的,所以,在进行排放标准的控制后,还需要使用先进的处理技术。热破坏法:热破坏法对浓度较低的有机废气有着良好的处理效果,操作过程主要分为催化氧化燃烧机直接火焰燃烧两种,直接火焰延烧的处理结果较为彻底,并且具有投资少,使用时长唱的特点,在时间和温度的条件保证下,能够达到99%以上的处理效果。催化氧化燃烧是通过催化剂的作用来降低有机气体的起燃程度,通过空气进行加热来让有机废气产生化学反应,去除废气中的污染物。生物处理法:生物处理法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目前应用范围较高的有机废气处理方法之一,生物处理法的实质就是一种氧化分解的过程,通过微生物的技术将废气中的有机物进行重组作用,经过代谢和降解的过程将有机物分解为:水、生物质等少污染甚至是无害的物质,目前,这种生物处理法的主要设备有:洗涤器、滤池等,与热破坏法相同,这种生物处理法在对浓度低的有机废气处理上表现的极为效率,再加上方法本身的操作简单,运行费用低,所以使用范围广泛。综合处理技术:综合处理技术是将多种传统工艺进行结合,最终能够发挥出各项传统技术的优点,综合处理技术的处理效果远远高于传统的方法,目前,这种综合性的处理技术已经拥有了很多工程的实例。
医药化工行业有机废气的污染及处理一直都是我国医药事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发展中的工作重点,并推行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并且,医药化工行业有机废气的处理也不仅仅是相关控制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医药化工企业的配合才能够得以良好的进行,所以,这就需要环境保护及有机废气的研究人员与医药化工企业进行合作,从企业出发,对废气排放的控制及污染机制进行严谨的控制,通过科学的标准制度及先进的技术深层次的对废气进行清洁处理,并且还要根据医药化工废气的特点及实际排放情况来全面的分析,提高废气的清洁程度与处理质量。
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和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皮革的需求成倍增长,动物原皮资源却出现全球性匮乏,加工成本迅速提升并伴以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了天然皮革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求,合成革的问世和发展弥补了天然皮革在数量上的不足。合成革(含人造革)是指以人工合成方式在以织布、不织布、二层皮革等材料的基布(也包括没有基布的)上形成聚氯酯、聚氯乙烯等树脂的膜层或类似结构,外观像天然皮革的一种材料。随着新工艺和新技术的问世,合成革在品种、花色、款式、价格和性能等方面有着天然皮革无法比拟的优势。
世界上从20世纪30至50年始生产PVC人造革(聚氯乙烯-PVC,为第一代人工皮革),60年始生产PU人造革(聚氯酯PU,为第二代人工皮革),70年始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简称“超纤”,为第三代人工皮革)。近十年来,我国合成革工业迅猛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合成革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进出口贸易大国。我国合成革的生产集中在浙江温州,山东烟台、浙江丽水、广东佛山和湖南长沙等地。2008年全国合成革企业有2000多家,拥有干法、湿法和压延生产设备主线多条辅助生产线,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固定资产达到300多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值超450亿元。
合成革行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也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①气污染。主要是合成革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工艺废气,如二甲基甲酰胺(DMF)、甲苯、丁酮、二甲胺等废气。②水污染。合成革行业的废水主要有水鞣废水、DMF回收精馏塔塔顶水、锅炉冲灰水、生活污水等③废渣污染。主要是DMF回收精馏残渣,平均一条生产线公斤左右。这种残渣成分复杂,属于危险废物,废渣如若随生活垃圾随意随地丢弃,随雨水冲刷则会严重污染河道。
中国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无治理直接排放阶段、DMF回收创效益阶段和三废治理垒面治理探索和提高阶段。
无治理直接排放阶段(1958年-2001年):20世纪5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合成革行业以“低、小、散”为特征,因生产工艺简单,产品创新程度低,治污设备跟不上,合成革企业处境相当困难。90年代中期后,中国合成革企业抓住改制脱困的机遇,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全行业逐步实现扭亏增盈,并逐步进入高利润和加速扩张阶段。这一阶段,政府和企业全力发展经济,忽视了环境保护,合成革企业三废无序排放,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心健康。
DMF回收创效益阶段(2002年-2005年):2002年,温州市环保局率先启动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在垒国范围内征集废气治理技术,经筛选比较,选择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设计方案,并在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进行了DMF废气净化回收装置试点。2003年3月,试点工程获得成功,使DMF回收率达到60%。由于DMF是合成革企业中成本较高的原料之一,回收利用后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2005年,几家合成革公司联手专业治理公司重新研究并改善了回收装置,实施了一塔一线%,这一做法也在全行业迅速得到推广。据温州合成革商会统计,温州合成革行业每年仅DMF回收再利用这一块就可降低生产成本近1亿元,体现了循环经济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
三废全面治理探索和提高阶段(2006年至今):随着民众对环境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中国政府于2006年后陆续出台系列针对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的系列政策和法规。合成革企业在重重压力之下,也逐步意识到要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解决好环保问题,秉承“主攻废气、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始把治理废气污染作为环保治理的重点,废水和废渣污染治理同步推进。这一阶段,合成革企业除进一步完善DMF回收技术外,开始治理散发恶臭的二甲胺,回收并循环利用DOP,提高燃煤锅炉脱硫技术,开始关注和研究对苯、甲苯、二甲苯和丁酮等有机溶剂的回收技术;与此同时,合成革行业废水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治理过的废水重新流入生产线循环利用,大大节约了企业水资源的成本,2008年后,全行业展开废水治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对于固废残液这一难题,2007年4月温州率先引入民营资本,委托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固废采用高温集中燃烧方式处理。当前,环保部门要求合成革企业逐步实行“四合一”全天候在线电子监控,一旦发现环保不达标就立即责令整改。随着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中国合成革行业正在逐步走出“高污染、高排放”的阴影,但循环经济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三发展循环经济对策和建议
当前,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生产工艺、治理技术、治理成本和人为等原因,使得台成革行业环境污染依然严重,根据课题组2008年5月的一次合成革聚集区的调查显示,被调查居民认为合成革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和不严重的比重分别占19%、38%、35%和8%;59%的被调查者迫切要求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对合成革行业污染的监督和治理力度。本文针对这一情况,从技术和管理等角度提出合成革行业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和建议。
按照环评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计算结果,只有DMF实际集气效率达97.2%以上,才可以保证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根据工程分析特点,课题组针对各排放点设置DMF废气治理措施如下:①配料间是整个产区废气密集度最高的地点,需实施垒封闭,操作人员戴防毒面具进行配料。配料缸上方设集气罩,集气后的废气进废气喷淋吸收塔。配料缸需要加盖特制透明有机盖子可减少溶剂挥发,并且不影响配料时调色观察。②在预含浸、六辊烫平、涂台和水洗槽上方设置有效集气罩和功率足够大、引风方向科学设计的引风机,使废气捕集率达98.5%以上,产生的DMF废气经集气后一并进入喷淋吸收塔处理。③对于废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干法生产线,现阶段,建议全面推广浙江金大利皮革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干法生产线封闭技术,这种技术的主要原理是通过科学设置风量和风力形成集气罩内气压差,从而达到低耗能高效率的集气效果。④水环真空泵尾气排气管通入水溶液液面下,约1个月之内更换一次,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避免循环水中DMF积聚过多。
二甲胺的治理是合成革行业的一大难题,其治理工艺有多种,有的工艺治理治理效果好,但耗煤量大,处理成本高。二甲胺处理技术于2008年在温州市取得了巨大突破,二甲胺治理的试点单位之一温州隆兴皮革有限公司在400万大卡的锅炉旁安装两台蒸气发生器,利用锅炉排出烟气的余热来加热循环水,使其变为110℃以上的水蒸气,进入脱胺塔,保证了脱胺塔的足量热能供给,脱胺效果较好。经环保部门检测,改变供热方式的脱胺塔设备处理后的二甲胺含量只有23ppm/m3,符合环保标准,与其他回收方法比较一年可节省成本100万元。另一种回收二甲胺废气的治理方法由烟台东洁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专利,它包括:预热、脱胺、排水几个步骤,最后二甲胺尾气由真空泵抽出后最后送往锅炉焚烧,节能减排效果良好,与同类装置相比,所需热量和冷却水有所降低。建议环保部门比较方法,择优进行推广。
由于合成革生产过程中大量使DMF、用苯,甲苯、二甲苯和丁酮等有机溶剂(生产线已经禁用甲苯,但树脂原料中仍含有甲苯),目前DMF通过喷淋吸收处理基本可以达标排放,但苯类、丁酮等物质,由于其不溶干水,只溶干部分有机溶剂,对其处理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排放浓度严重超标。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设计所和环龙环保科学研究院结合多年对有机废气回收治理的经验,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攻关。设计并开发出专门针对合成革生产企业的苯类物质的回收治理装置,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活性炭能对大多数物质进行高效率吸附,吸附后通过蒸汽解吸,经冷凝,分离后得到纯度较高的苯类混合液,混合液经调整比例后可直接回用生产。由于苯类废气的治理受成本的限制,国内企业治理效果不理想,苯类废气的治理应该成为今后环保工作的重点。
合成革企业已经配备废水回收系统,但仍有部分企业废水系统处理能力和企业生产能力不匹配,环保部门要鼓励企业定期进行技改,配置大小合适的DMF废液储罐和塔顶水存储罐,鼓励采用合成革废水节能回收新工艺。此外,由于部分企业对生化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不甚了解,导致使用不当造成生化系统破坏,影响废水处理效果。例如,洗塔水和原料桶冲洗水用量少但cOD浓度严重超标,洗塔后一次性直接注入集水池会直接致死生化菌,必须单建蓄水池,然后每天将蓄水池中一定量的洗塔水混合其他废水再进行生化处理。即按照单次收集,每天少量处理原则,降低cOD浓度维持生化系统平衡。
企业要对固废进行分类,对于一般固废尽可能回收利用。如离型纸可由专业厂家生产木质粉或造纸,对于精馏残渣、过滤固形物等属危险废物,不能进行简单拌煤燃烧,应该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统一进行处置。当前环保公司仍采用高温燃烧的方式,未能找出更有效的回收方法,建议政府、商会和企业联手设置固废无害化处理技术攻关项目,彻底解决合成革固废循环利用的难题。
到2020年底前,推动我省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改造、升级一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大幅提高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率和废气处理效率,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对重点工业园区开展集中整治。石化、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各类涉VOCs排放行业要落实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任务要求。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VOCs污染防治体系,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当前,我省O3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多数区域O3-8h年平均浓度逐年上升。近年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组织开展VOCs专项调查,推进五大行业VOCs污染治理,出台六项地方VOCs行业排放标准,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了一系列VOCs治理基础性工作。VOCs专项调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情况显示,我省的VOCs防控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源头替代水平不高。特别是表面涂装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较低。例如2017年全省木质家具行业VOCs排放量占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总量的7.27%,其中仅有极少数企业使用了水性涂料,远低于国内平均水平。二是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不足。我省多数企业难以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不到位,收集效率低,逸散问题突出。三是治污设施简易低效。企业VOCs末端处理技术以吸收法、吸附法及其组合方法的占比高达40-50%,实测数据显示其平均去除率为30%左右。部分地区低温等离子、光氧化等单一、低效治理技术应用达95%以上。四是企业运行管理不规范。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未建立、人员技术能力不足,在VOCs全过程管控、精细化管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方面问题突出。五是监测监控不到位。企业VOCs自行监测质量普遍不高,多数企业仅监测非甲烷总烃等综合指标,未定期检测特征污染物。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
根据我省VOCs专项调查结果,有机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占比达50%以上;表面涂装行业企业数量占比达30%以上。针对两大重点行业要大力推进以下重点治理任务,尽快削减VOCs排放。44家省重点企业(见附表1、附表2)要率先开展“一企一策”、LDAR等规范整治,其余有机化工、表面涂装企业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大力推进VOCs整治任务。
(一)大力推进源头控制。有机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表面涂装行业应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应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业应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2019年底前,各企业应针对产品需求制定低VOCs原辅料替代方案并建立替代台账,省重点企业需将方案及台账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到2020年底,表面涂装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应达到20%以上,有机化工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应达到10%以上,各地根据减排情况,进一步增加低VOCs原辅料替代减排的有机化工和表面涂装企业数量,扩大示范作用。
各行业在满足VOCs排放标准前提下,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处理效率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底前,涉及VOCs排放企业在保证安全、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收集设备覆盖率达100%,以物料衡算等方法计VOCs收集率不低于75%。
有机化工企业应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高VOCs含量(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以碳计)以及有明显恶臭气味的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或采用等效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表面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料应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中国)官方网站。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推进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对生产过程中通过排气筒所排放的有组织VOCs废气,应根据生产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适宜的工艺路线进行治理。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治理设备必须同时设置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企业不得以未设置采样口为由逃避监测。
有机化工行业优先选用冷凝、冷凝+吸附/脱附再生、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采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表面涂装行业应对喷涂废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技术,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工艺应满足《工业有机废气蓄热热力燃烧装置》(报批稿)和《工业有机废气蓄热催化燃烧装置》(报批稿)等装置设计、运行要求。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各地要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实行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企业精细化管控。督促企业将VOCs的削减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监测和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突发性VOCs泄漏防范和处置措施,纳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对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分别建立监测体系,制定非正常排放(停工检修等)报告与备案的环保管理规程。
有机化工行业应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密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其中动静密封点超过2000个的化工企业(见附表5)需执行LDAR管理工作。
(五)开展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加大涉及VOCs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鼓励建立集中喷涂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中国)官方网站、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集中处置设施,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统一管理。鼓励园区或产业集群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升级。重点园区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VOCs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园区档案应载明企业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违法处罚等环保信息。鼓励对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
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及厂界内无组织VOCs监测工作,其中化工类园区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环境空气、厂界内无组织VOCs监测点建设,并建成监测预警监控平台。具备条件的园区应开展定期走航、网格化监测,加快实现园区VOCs污染物精细化溯源管控平台建设(包括环境空气、厂界内无组织VOCs监测点、定量溯源、扩散预测等)。相关市、县要重点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园区加快监测预警监控平台建设。
(六)加快建立示范标杆。各地要根据不同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料使用情况选择建设VOCs整治示范企业或工程。2020年底前,九江市、上饶市应在省重点企业内,按规模大小选取3-5个企业作为VOCs整治标杆,并建立1个化工行业VOCs整治示范园区。推进附表所列的44家省重点企业于2020年3月底前安装完成有组织废气排放VOCs在线监控系统,在省重点企业以外要依据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及敏感性等因素选择部分企业纳入省重点排污单位。开展LDAR管理示范建设,推进动静密封点超过9000个的10家企业(见附表4)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822-2019)要求,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轮LDAR工作,其余企业逐步参照示范企业完成LDAR管理工作。
瑞昌市、永修县、乐平市、金溪县、铅山县、南康区、井冈山经开区、高安市、九江市经开区、安义县、贵溪市、湖口县、万年县、彭泽县、新干县、南昌县等重点园区所在地应于2020年6月底前制定“一园一策”的VOCs整治计划或方案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七)实行“一企一策”评审考核。各市、县要根据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效果评审考核指南(附件2、3),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一企一策”要求,开展规范整治。
有机化工企业“一企一策”整治内容应包括对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工艺有组织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挥发、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火炬排放、燃烧烟气排放等VOCs源项的逐一排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行业特点,编制本地《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统筹监测、执法、科研等力量,对我省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加强监督和帮扶,认真组织实施整治方案。深入排查辖区内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行业企业,制定源头减排阶段性计划;组织填报无组织排放收集及治污设施新建(改造)项目清单,化工行业和表面涂装行业等重点污染源台账内容每季度应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加大宣传力度,围绕VOCs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污染防治政策、综合治理任务,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指南,重点行业主要排放环节、排放特征、无组织排放措施性控制要求、废气收集与治理技术,监测监控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制定环境管理、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系统性开展培训。要积极宣贯国家和我省VOCs相关标准,确保我省六项VOCs地方标准顺利实施。各地重点行业VOCs治理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各地要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加快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已核发的涉VOCs行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公布未按证排污单位名单。对重点行业中新增企业需严格准入审批,重点审核VOCs含量和反应活性的原辅料使用率、生产工艺先进性、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VOCs末端处理措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三)加强监测监控。在省重点企业完成在线监控建设基础上,各设区市要在本辖区排查VOCs重点排放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主要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6月底前各地涉VOCs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基本完成在线监控建设。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已有规定的石化、炼焦、原料药、农药、汽车制造、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企业自行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下开展,对于间歇性排放或排放波动较大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应涵盖排放强度大的时段。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对严重失信的监测机构和人员,将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鼓励重点园区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重点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三个月。
(四)强化执法检查。各设区市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针对44家省重点企业及本地梳理的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要点参见附表7、附件3),全面加大VOCs排放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分行业建立涉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台账要包括不局限于图片、影像及相关佐证文件等材料,能真实全面反映本地VOCs综合治理现状并实施动态化更新。
重点检查环保设备功率匹配性,VOCs治理设施处理效率、活性炭更换记录等方面。重点对象是以有机溶剂为原辅材料,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单一技术或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包括工业涂装、印刷、制鞋、印染、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生产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的生产线;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农药生产企业,以及间歇式生产有机化学原料的企业;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有机废气治理范文精选